各位同學:
2021年秋季學期凱原法學院出國(境)留學報名工作正式啟動,至2021年3月1日截止遞交申請材料。本次報名將涉及學院現有的各個出國(境)留學項目,包括交換生項目(若非特別注明,交換時間一般為1-2學期),LL.M.學位生項目(若非特別注明,攻讀學位時間為1年)。其中渥太華大學交換項目現申請為2022年春季入學。
有意報名的同學請根據個人情況選擇適合自己的留學項目。交換項目和LL.M.學位生項目均在2021年秋季學期入學。
所有留學項目中對于報名學生“年級”的要求,均是以派出時間為準,而非報名時間。在同等條件下,按照學院政策,優先推薦3-3制特班學生。
所有報名同學,報名時都需提供以下材料:
出國留學申請表
2. 詳細個人簡歷(中英文)
3. 外語水平證明(復印件。并保證至派出時間時,外語成績仍在有效期內)
4. 出國學習計劃(英文)
5. 成績單復印件(英文)
6. 推薦信(至少一份,兩份及以上可來自導師或實習單位)
7. 其他證明材料(包括各類獲獎證書、社會實踐證明等,申請學位項目的碩士研究生還需提供本科畢業證書與學位證書復印件)
8.報名承諾書
留學項目、學校、要求以及人數詳見下表:
凱原法學院2021秋季學期留學項目一覽表(原則上每名同學只能選報一所學校)
一、 交換生項目(2021秋季入學):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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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換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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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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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換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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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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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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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gapore Management University Law School
(新加坡管理大學法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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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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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已完成兩年法學教育的本科生或學習一年以上的全日制研究生;
(2) 語言要求:TOEFL 79-80
IELTS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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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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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阿姆斯特丹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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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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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已完成兩年法學教育的本科生或學習一年以上的研究生;
(2) 語言要求:TOEFL 92
IELTS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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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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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萊頓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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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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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 完成兩年法學教育的本科生或學習一年以上的研究生;
(2) 語言要求:TOEFL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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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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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時魯汶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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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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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級或四年級的本科生,或者完成一年或以上法學教育的碩士及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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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參加為期1年的交換,則名額為1名;若參加為期1學期的交換,則名額為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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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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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立命館大學法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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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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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完成一年以上法學教育的全日制研究生;
(2)日語二級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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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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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EBS大學法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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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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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完成兩年法學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或學習一年以上的全日制研究生;
(2)語言要求:TOEFL 90
IELTS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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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可選擇交換一學年或者一學期,有德語基礎優先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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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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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尼西亞加札馬達大學法學院(The Universitas Gadjah Mada Faculty of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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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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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兩年法學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或學習一年以上的全日制研究生;
語言要求待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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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可選擇交換一學年或者一學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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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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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亞阿德萊德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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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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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兩年法學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或學習一年以上的全日制研究生;
語言要求待確定,雅思需總分7,單項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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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可選擇交換一學年或者一學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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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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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特拉維夫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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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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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兩年法學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或學習一年以上的全日制研究生;
IELTS: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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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換一學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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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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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希伯來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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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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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兩年法學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或學習一年以上的全日制研究生;
IELTS: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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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換一學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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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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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地利維也納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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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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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完成2年本科學習或1年研究生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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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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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ta Clara University
(美國圣塔克拉拉大學法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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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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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完成兩年法學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或學習一年以上的全日制研究生;
(2)語言要求:TOEFL 92
IELTS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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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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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威斯康辛-麥迪遜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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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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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學校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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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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渥太華大學法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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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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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A不低于2.8,IELTS 6或TOEFL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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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10個本科或研究生(其中3個進入民法專業,4個進入普通法專,4個進入研究生專業)做兩學期交流、或最多20個本科或研究生(其中6個進入民法專業,8個進入普通法專,8個進入研究生專業)只做一學期課程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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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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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金道爾全球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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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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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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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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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西北大學普利茨克法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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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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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ELTS 7
TOEFL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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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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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蘭赫爾辛基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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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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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兩年法學教育的本科生或學習一年以上的全日制研究生;雅思: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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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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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加州大學黑斯廷斯法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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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學位生或2個交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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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已完成兩年法學教育的本科生或學習一年以上的研究生;(2)語言要求:TOEFL 92 IELTS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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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LL.M.學位生項目(2021年秋季入學)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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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換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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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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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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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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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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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asmus School of Law
(荷蘭伊拉姆斯大學法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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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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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四年法學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或學習一年以上的全日制研究生;
語言要求:TOEFL 95
IELTS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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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人免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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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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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尼西亞加札馬達大學法學院(The Universitas Gadjah Mada Faculty of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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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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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兩年法學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或學習一年以上的全日制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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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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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卡米亞斯大主教大學
(Universidad Pontificia Comill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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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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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完成四年法學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或學習一年以上的全日制研究生;
語言要求:TOEFL 95
IELTS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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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免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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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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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versite de Montreal
(蒙特利爾大學法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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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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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完成四年法學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或學習一年以上的全日制研究生;
( 語言要求:TOEFL 100
IELTS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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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免學費或者免一半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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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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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威斯康辛-麥迪遜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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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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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學校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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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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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伊利諾伊大學香檳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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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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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完成3年本科學習或1年研究生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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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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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圣塔克拉拉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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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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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完成3年本科學習或1年研究生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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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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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阿姆斯特丹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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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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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完成3年本科學習或1年研究生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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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雙學位項目(3+2項目)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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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換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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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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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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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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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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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荷華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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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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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已完成三年法學院教育的本科生
(2) 語言要求: IELTS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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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思成績單項必須高于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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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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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爾本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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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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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在墨爾本大學完成5個學期或等量的學習及在上海交通大學完成2學期或等量的學習,并且在3年內完成上海交通大學要求的所有課程及論文要求;b) 在上海交通大學完成6個學期或者等量的法學本科課程及在墨爾本大學完成2學期或等量的LLM項目課程學習;c) 針對上海交通大學沒有法學本科學位的法律碩士生,完成5個學期在上海交通大學的法律碩士學習及2學期或等量的在墨爾本大學法學院的課程學習;d) 針對上海交通大學有法學本科學位的法律碩士生,完成2個學期在上海交通大學的法律碩士學習及2學期或等量的在墨爾本大學法學院的課程學習;e) 在上海交通大學完成2個學期或等量的LLM課程及2學期或等量的墨爾本大學LLM項目的課程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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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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渥太華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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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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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科碩士聯合培養項目。在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完成三年的本科學習之后,可申請去加拿大渥太華法學院繼續攻讀LLM學位。學生在渥太華完成LL.M項目全部要求以及確認取得上海交通大學法學本科學位之后,將會被渥太華大學授予LL.M學位。
完成第一年的碩士課程學習之后(或者三年制學習的第二年),可以申請加拿大渥太華法學系的LL.M項目,如果學生在加拿大渥太華法學系完成了一年的LL.M的課程,回到上海交通大學繼續中國法碩士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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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注意事項:
所有獲得學院推薦留學的同學,請詳細閱讀《上海交通大學學生手冊》或者《上海交通大學研究生工作手冊》,并按照手冊當中相關規定在我的數字交大辦理出國審批手續,以及休學手續。若不辦理相關手續擅自前往交換學校的同學,法學院有權取消其留學資格,并做出其他形式的處分。同時,因此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學生本人承擔。(本規定不適用于當年畢業的本科生或者研究生)另外所有同學提交申請材料時需同時下載并填寫承諾書并提交。
學院將及時公布新增的留學機會,請大家留意學院網站發出的相關通知。此外,除了學院提供的留學機會外,上海交通大學通過校際協議同樣提供大量的留學機會,請各位同學瀏覽教務處和研究生院官網上的相關信息。對于學院留學項目有任何疑問的同學,歡迎來訪或致電國際項目辦公室周老師進行咨詢。
請報名的同學于3月1日之前將所有報名材料(電子版)遞交到國際項目辦公室周老師處。
咨詢電話:62934433
電子郵箱:zxy0210xx@sjtu.edu.cn